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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自然人憑證於98年效期屆滿者,繼續採展期3年方式辦理」

日期:97-09-18    

1.為確保憑證使用安全及提升便民服務,並減輕民眾負擔,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5年效期於98年屆滿者,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。

2.自然人憑證展期作業可採線上及臨櫃方式辦理,其相關作業規定已登載於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〈http://moica.nat.gov.tw〉,請踴躍上網參閱並辦理展期。

類別:[最新消息]
上版日期:97-09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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